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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墙厨房有限责任公司“MICHEL DESIGN WORK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石墙厨房有限责任公司“MICHEL DESIGN WORKS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784255号“MICHEL DESIGN WORK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22196228A号“Michael钱儿频道及图”商标(第16类)(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196228A号“Michael钱儿频道及图”商标(第5类)(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整体外观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放弃在“文具”商品上的复审申请,那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纸巾等其余商品与第327801号“象牌ELEPHAN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在除“文具”商品以外的其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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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构图、文字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鉴于申请人主动放弃申请商标在“文具”商品上的复审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商标局在上述商品上的驳回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其余商品与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在除文具商品以外的其余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文具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纸巾等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23784255号“MICHEL DESIGN WORKS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78425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25 国际分类:16类 办公用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石墙厨房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纸制杯垫(1603)、纸制餐具垫(1603)、纸制抹布(1603)、纸巾(1603)、纸餐巾(1603)、便笺本(1605)、笔记本(1605)、纸张(文具)(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