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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真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味赢世界”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安徽真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味赢世界”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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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因第24518131号“味赢世界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精心设计,具有显著性。二、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部分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4381612号“味来世界”商标、第4125900号“味世界”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在含义、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差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三、申请商标经长期使用显著性更加突出,能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四、已有类似情形商标获得注册。五、引证商标一处于注册申请待审中,引证商标二处于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两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均不稳定。综上,申请人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并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驳回,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引证商标二仍为在先有效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文字“味赢世界”与引证商标二“味世界”文字构成、呼叫相近,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谷类制品、燕麦食品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谷类制品、糕点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并存于上述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能够与引证商标二相区分。申请人其他理由非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518131号“味赢世界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51813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7 国际分类:30类 方便食品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安徽真老大食品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天然增甜剂(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