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4民初32号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与被告德州德城区幸福时光商务会馆(以下简称幸福时光)、德州市德城区维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维果超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著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C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幸福时光、维果超市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对其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万元(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事实和理由: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依法代表音像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包括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人在内的众多海内外音像、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与原告签订合同,将其音像、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授予原告管理。原告根据著作权人授权和法律规定,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著作权的授权及诉讼活动,有权起诉侵权行为人。国家版权局早在2006年即公告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规定: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被告专门从事卡拉OK经营,不顾国家版权局规定,未支付许可使用费,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的卡拉OK营业场所,通过卡拉OK点歌系统,以营利为目的播放原告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时间长、数量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后果严重,获利巨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作品目录附后。原告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支持原告的请求赔偿数额。
被告幸福时光、维果超市未作答辩。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对本案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音著协是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咨询服务、法律诉讼、国际版权交流、举办研讨、交流及与本会宗旨一致的相关业务活动,业务主管单位为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3月6日,音著协(甲方)与滚石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该合同载明,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前述二者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限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且有权做此授权的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行使。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的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为有效管理乙方授予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乙方于合理范围内有义务协助进行诉讼。合同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2015年1月28日,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发出声明,其于2012年3月6日于音著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三年。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自动顺延三年,直至2017年12月31日。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共20张,是由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监制的音像制品,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为ISBN978-7-7999-2281-2,版权声明为"本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分别归属于本出版物内页所标示的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违者必究"。该作品集包含原告诉称的212部作品,其内页标示中记载:涉案作品名录中《Paradise》《活着便精彩(粤)》《可否冲破》《情人(BEYOND)》《醒你》《祝你愉快》《掌纹》《3-7-20-1》《SuperSunshine》《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Superwoman》《单数》《刮目相看》《世界唯一的你》《天使忌妒的生活》《IBelieve》《TalkingHeartToHeart》《彩虹》《独领风骚》《情人(D某某)》《天真》《无心伤害》《钟爱一生》《救你》《谈情说爱》《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真的想你》《爱我久久》《城市蓝天》《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妈妈的爱有××》《不想睡》《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孤单北半球》《可惜不是你》《宁夏》《如果有一天》《闪亮的星》《丝路》《听不到》《我喜欢》《燕尾蝶》《纯真(L某某)》《这一天(我们都健康年轻))》《打了一把钥匙给你》《到处乱走》《候鸟》《玫瑰天空》《成全》《很爱很爱你》《后来》《收获》《一辈子的孤单》《LOVE》《大家来恋爱》《飞翔》《风筝》《铿锵玫瑰》《梦醒时分(L某某)》《伤痕》《听说爱情回来过》《为你我受冷风吹》《夜太黑》《我心仍在》《当爱已成往事》《WhatAWonderfulWorld》《爱情》《电台情歌》《忽然之间》《寂寞的恋人啊》《没时间》《十二楼》《双城故事》《想一个男生》等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滚石公司。
2016年9月18日,山东省庆云县公证处出具(2016)庆证经字第8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中记载,2016年9月18日18时37分,公证处指派J某某、L某某,随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T某某、Y某某来到位于德州市湖滨中大道皇明大厦909号,招牌为"幸福时光量贩式KTV",由公证员使用自己的手机对该场所的门面拍摄照片一张。上述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来到该KTV一楼服务台,由T某某适用卡号为62×××81的银行卡消费,取得POS签购单两张(显示商户名称为"维果KTV")。由该店工作人员带领,来到123号房间,由公证员J某某使用自己的手机对该包房内"一楼安全通道出口平面图"拍摄照片一张。在公证员的监督下,T某某和Y某某在该包房内安置的歌曲点播机上进行操作,点播了《OK》《爱的初体验》《爱我别走》等212首歌曲(歌曲目录附后)。上述212首歌曲的播放过程由T某某使用公证处提供的数码摄像机现场进行了录像。摄像过程结束后,T某某将数码摄像机交由公证员J某某保管。随即四人于20时21分离开包房至服务台,该店工作人员开具了六张盖有"德州市德城区乐福副食品店"印鉴的五十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回到庆云县后,公证员J某某将数码摄像机交给庆云远景影视制作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证员的监督下,以刻录数据光盘的方式刻录至DVD光盘,一式两份。公证员对保全过程中取得的POS签购单两张、定额发票六张进行复印,取得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复印件由公证员保存,原件交由T某某保存。
播放公证书所附光盘一张,光盘内有四个视频文件,当庭及庭后播放全部视频文件,并将视频文件内容与原告提交的涉案同名作品进行比对,其中《Paradise》《掌纹》《3-7-20-1》《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单数》《刮目相看》《世界唯一的你》《天使忌妒的生活》《TalkingHeartToHeart》《彩虹》《独领风骚》《情人(D某某)》《天真》《无心伤害》《救你》《谈情说爱》《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真的想你》《爱我久久》《妈妈的爱有××》《不想睡》《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宁夏》《如果有一天》《闪亮的星》《丝路》《听不到》《我喜欢》《燕尾蝶》《打了一把钥匙给你》《到处乱走》《候鸟》《成全》《很爱很爱你》《后来》《收获》《一辈子的孤单》《LOVE》《大家来恋爱》《飞翔》《风筝》《铿锵玫瑰》《为你我受冷风吹》《夜太黑》《我心仍在》《当爱已成往事》《WhatAWonderfulWorld》《爱情》《电台情歌》《忽然之间》《寂寞的恋人啊》《没时间》《十二楼》《双城故事》《爱情真伟大》《北极光》《盛夏的果实》《怎么了》《真的吗》《广岛之恋》《春天花会开》《好聚好散》《两极》《小雪》等使用了同一作品。
《伤痕》《坚强的理由》《野百合也有春天》《浮生千山路》《爱情万岁》《好不好》《爱情的尽头》《树枝孤鸟》《花心》《你喜欢的会有几个》《活着便精彩(粤)》《可否冲破》《祝你愉快》《城市蓝天》《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为什么》与音著协提供的涉案同名作品播放画面不同。上述公证书所附光盘中没有录入音著协所诉称的《很难》《想一个男生》《阴天》《再出发》《哭个痛快》《天使也一样》《依靠》《心情》《相思已是不曾闲》《谢谢你曾经爱我》《知足》《相信》《我是真的付出我的爱》《醒你》《SuperSunshine》《Superwoman》《IBelieve》《钟爱一生》。
本院认为,通过播放涉案作品集光盘中的212首作品,《情人(BEYOND)》《梦醒时分(L某某)》《听说爱情回来过》《爱的路上只有我和你》《心情车站》《冰力十足》《反而》《候鸟(五月天)》《叫我第一名》《罗密欧与茱丽叶》《纯真》《爱情有什么道理》《爱情限此时》《美丽新世界》《梦的河流》《痛哭的人》《摆渡人的歌》《明天我要嫁给你》《求婚》《玫瑰天空》《这一天(我们都健康年轻))》《孤单北半球》《徘徊夜都市》《无声的所在》《台北孤儿》《花儿》《我愿意去等》《爱我别走》《自由》的画面系剪辑于歌手演唱会或录音室的现场表演,从摄制方法看,其画面系对现场表演的简单机械录制,缺乏独创性,不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他183部作品是以特定的音乐作品为题材,通过摄影、录音、剪辑、合成等方法制作而成,画面与音乐主题相互配合,进一步演绎了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凝聚了导演、摄影、录音、剪辑、合成等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应当认定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本案中,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原告提供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可以证明上述183部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滚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音著协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音著协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本案中,原告作为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涉案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针对涉案作品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关于被告幸福时光、维果超市是否侵害了原告涉案作品的放映权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本案中,经庭审比对,在被告幸福时光可以点播放映的《Paradise》《掌纹》《3-7-20-1》《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单数》《刮目相看》《世界唯一的你》《天使忌妒的生活》《TalkingHeartToHeart》《彩虹》《独领风骚》《情人(D某某)》《天真》《无心伤害》《救你》《谈情说爱》《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真的想你》《爱我久久》《妈妈的爱有××》《不想睡》《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宁夏》《如果有一天》《闪亮的星》《丝路》《听不到》《我喜欢》《燕尾蝶》《打了一把钥匙给你》《到处乱走》《候鸟》《成全》《很爱很爱你》《后来》《收获》《一辈子的孤单》《LOVE》《大家来恋爱》《飞翔》《风筝》《铿锵玫瑰》《为你我受冷风吹》《夜太黑》《我心仍在》《当爱已成往事》《WhatAWonderfulWorld》《爱情》《电台情歌》《忽然之间》《寂寞的恋人啊》《没时间》《十二楼》《双城故事》《爱情真伟大》《北极光》《盛夏的果实》《怎么了》《真的吗》《广岛之恋》《春天花会开》《好聚好散》《两极》《小雪》《一个男人的眼泪》《这样也好》《IFeelGood》《对面的女孩看过来》《流着泪的你的脸》《伤心太平洋》《天涯》《我是一只鱼》《心太软》《浪花一朵朵》等共149部作品与原告提供的涉案同名作品播放画面相同,因此,足以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卡拉OK营业场所内,以技术设备(点歌系统)向消费者公开放映原告享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享有的放映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其他《伤痕》《坚强的理由》《野百合也有春天》《浮生千山路》《爱情万岁》《好不好》《爱情的尽头》《树枝孤鸟》《花心》《你喜欢的会有几个》《活着便精彩(粤)》《可否冲破》《祝你愉快》《城市蓝天》《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很难》《想一个男生》《阴天》《再出发》《哭个痛快》《天使也一样》《依靠》《心情》《相思已是不曾闲》《谢谢你曾经爱我》《知足》《相信》《我是真的付出我的爱》《醒你》《SuperSunshine》《Superwoman》《IBelieve》《钟爱一生》《为什么》因播放画面不同或未播放,未侵害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放映权。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删除所有侵权作品的诉讼请求,因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涉案作品的放映权,足以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故对于该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另行支持。
关于维果超市是否构成侵权。本院认为,维果超市为幸福时光侵权行为提供了账户,为幸福时光提供了便利条件,帮助幸福时光实施了侵犯音著协放映权的行为,其应当与幸福时光共同承担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问题。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因被告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违法所得,本院参考相关作品使用的付费标准,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及艺术水平、制作成本和流行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被告的经营规模、侵权时间等因素,结合原告为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酌情确定被告幸福时光、维果超市向音著协支付赔偿金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9600元。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十)项、第十一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德州德城区幸福时光商务会馆、德州市德城区维果食品超市立即停止侵害《Paradise》《掌纹》《3-7-20-1》《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单数》《刮目相看》《世界唯一的你》《天使忌妒的生活》《TalkingHeartToHeart》《彩虹》《独领风骚》《情人(D某某)》《天真》《无心伤害》《救你》《谈情说爱》《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真的想你》《爱我久久》《妈妈的爱有××》《不想睡》《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宁夏》等共149部作品放映权的行为。
二、被告德州德城区幸福时光商务会馆、德州市德城区维果食品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9600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德州德城区幸福时光商务会馆、德州市德城区维果食品超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欢迎你来到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如有知识产权相关疑问,可以随时联系知识产权专业老师,联系方式13965191860(微信同号),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